继承的概念:
继承(inheritance)机制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的手段,它允许程序员在保持原有类特
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功能,这样产生新的类,称派生类。继承呈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
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认知过程。以前我们接触的复用都是函数复用,继承是类设计层次的复用
1 | class Person |
格式
继承关系和访问限定符
类成员/继承方式 | public继承 | protected继承 | private继承 |
---|---|---|---|
基类的public成员 | 派生类的public成员 | 派生类的protected成员 | 派生类的private成员 |
基类的protected成员 | 派生类的protected成员 | 派生类的protected成员 | 派生类的private成员 |
基类的private成员 | 在派生类中不可见 | 在派生类中不可见 | 在派生类中不可见 |
总结:
- 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无论以什么方式继承都是不可见的。这里的不可见是指基类的私有成员还是
被继承到了派生类对象中,但是语法上限制派生类对象不管在类里面还是类外面都不能去访问它。 - 基类private成员在派生类中是不能被访问,如果基类成员不想在类外直接被访问,但需要在派生类中能
访问,就定义为protected。可以看出保护成员限定符是因继承才出现的。 - 实际上面的表格我们进行一下总结会发现,基类的私有成员在子类都是不可见。基类的其他成员在子类
的访问方式 == Min(成员在基类的访问限定符,继承方式),public > protected > private。 - 使用关键字class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rivate,使用struct时默认的继承方式是public,不过最好显示的
写出继承方式。 - 在实际运用中一般使用都是public继承,几乎很少使用protetced/private继承,也不提倡使用
protetced/private继承,因为protetced/private继承下来的成员都只能在派生类的类里面使用,实际中
扩展维护性不强
基类和派生类对象赋值转换
- 派生类对象可以赋值给基类的对象 / 基类的指针 / 基类的引用。这里有个形象的说法叫切片或者切
割。寓意把派生类中父类那部分切来赋值过去。 - 基类对象不能赋值给派生类对象
- 基类的指针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赋值给派生类的指针。但是必须是基类的指针是指向派生类对象时才
是安全的。
1 | class Person{ |
继承中的作用域
- 在继承体系中基类和派生类都有独立的作用域。
- 子类和父类中有同名成员,子类成员将屏蔽父类对同名成员的直接访问,这种情况叫隐藏,也叫重定
义。(在子类成员函数中,可以使用 基类::基类成员 显示访问) -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成员函数的隐藏,只需要函数名相同就构成隐藏。
- 注意在实际中在继承体系里面最好不要定义同名的成员
1 | class A |
派生类的默认成员函数
在之前我们就知道类中有6个默认成员函数,“默认”的意思就是指我们不写,编译器会变我们自动生成一个,那么在派生类中,这几个成员函数是如何生成的呢?
- 派生类的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构造函数初始化基类的那一部分成员。如果基类没有默认的构造函
数,则必须在派生类构造函数的初始化列表阶段显示调用。 - 派生类的拷贝构造函数必须调用基类的拷贝构造完成基类的拷贝初始化。
- 派生类的operator=必须要调用基类的operator=完成基类的复制。
- 派生类的析构函数会在被调用完成后自动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清理基类成员。因为这样才能保证派生类
对象先清理派生类成员再清理基类成员的顺序。 - 派生类对象初始化先调用基类构造再调派生类构造。
- 派生类对象析构清理先调用派生类析构再调基类的析构。
由此引出了一个面试题:
实现一个不能被继承的类
1 | // C++98中构造函数私有化,派生类中调不到基类的构造函数。则无法继承 |